南寧威寧市場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審核項目比選采購公告
南寧威寧市場發展有限責任公司采用比選方式對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審核項目實施采購,本次比選采用綜合評分法,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與比選,具體要求如下:
比選采購文件
條款號 |
條 款 名 稱 |
詳 細 內 容 |
1 |
采購人 |
公司名稱:南寧威寧市場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 南寧市良慶區歌海路9號新聞中心10樓 聯系人:董蘭蘭 電話: 0771-5524543 |
2 |
項目名稱 |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審核項目 |
3 |
項目編號 |
WNSC-BX2019-01 |
4 |
資金來源 |
自籌 |
5 |
服務對象 |
南寧威寧市場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
6 |
采購金額 |
上控總價:50000元 供應商可根據自身情況投標,供應商報價超過預算的,視同無效。 |
7 |
項目服務要求 |
1、對2018年度公司經濟業務涉及的所有流轉稅、費的應交數、已繳數的準確性、完整性進行審核; 2、對2018年度公司取得的所有發票的合規性進行審核; 3、對2018年度應繳企業所得稅額準確計算并出具審核報告; 4、協助市場公司財務部門完成2018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各項工作。 |
8 |
項目服務地點 |
南寧市良慶區歌海路9號新聞中心10樓 |
9 |
提交服務成果時間及要求 |
按采購人要求的時間完成(除采購人提供主要資料滯后外),中選人應按采購人要求向采購人提供經采購人確認的審核報告一式三份及電子文檔。 |
10 |
服務單位資格要求 |
企業法人資格:符合國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從事本次采購服務的單位。 |
11 |
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
否 |
12 |
比選有效期 |
自投標截止時間起 60 天 |
13 |
比選文件組成、要求及份數 |
1、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企業組織機構代碼(三證合一的只需提供營業執照)、其他資格證書(如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一份)。 2.報價文件一份(格式見附件),報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項目所需的勞務費、技術服務費、交通、通訊、辦公場地、管理費、稅費和利潤等費用和政策性文件規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風險、責任等所有的費用,且不能超過上控總價(加蓋單位公章)。 3、服務方案一份,格式自擬。 |
14 |
遞交比選文件截止時間、地點 |
遞交比選文件時間:2019年 2 月 18 日 17時 30分,比選文件要求密封蓋章(信封正面和背面封口處)。郵寄或送至南寧市良慶區歌海路9號新聞中心11樓采購部,電話:0771-4304850 |
15 |
比選時間和地點 |
|
16 |
評審方法 |
本項目由南寧威寧市場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相關部門專家組成評審小組,對資格性和符合性審查合格的評估機構,采用綜合評分法確定中標單位,由審計部門對評審過程進行全程監督。 評選依據:評委將以比選采購文件為評選依據,對供應商的價格分、服務方案分、公司從業經驗分等內容按百分制打分。其中比選價格30分;服務方案50分;公司從業經驗20分。 有效投標人最低投標報價金額
某投標人投標報價金額 (2)服務方案分 50分 由評委在打分前根據各投標人提供的服務及實施方案集體討論確定各投標人所屬檔次,然后評委在各檔次內獨立打分。 一檔(0.1~20 分):針對提供相應的技術服務方案及實施方案,且方案滿足采購需求。 二檔(20.1 分~35分):滿足一檔要求,且實施方案描述了服務項目的內容以及實現方式、進度,實施方案可行,符合項目實際情況。 三檔(35.1~50分):滿足二檔要求,且提供的項目實施方案對服務項目的內容以及實現方式描述具體詳細,完全滿足項目的需要;實施方案可行且具有一定的先進性,并能體現為采購人提供優質服務的實施計劃措施,有明確的項目進度和項目實施保障措施。 (3)從業經驗分 20分 考核期內承接過類似項目的,每個項目得4分;此項滿分20分。(此項考核期為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須以簽訂的合同為準,比選時提供相關復印件證明材料,原件備查。) |
17 |
其他事項 |
中選單位如放棄中選資格,則采購人有權將其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一年內禁止其參加采購人的任何采購活動。 |
18 |
其他條款 |
中選的投標人不按要求簽訂合同、擅自轉讓項目、放棄投標項目或者在競標過程中有違法違規行為的,將取消本次中標資格并取消以后參加投標資格,排名第二的投標人自動獲得中選資格。 |
南寧威寧市場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2019年2月 13日
項目名稱 |
服務內容 |
報價(人民幣:元) |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審核項目 |
1、對2018年度公司經濟業務涉及的所有流轉稅、費的應交數、已繳數的準確性、完整性進行審核; 2、對2018年度公司取得的所有發票的合規性進行審核; 3、對2018年度應繳企業所得稅額準確計算并出具審核報告。 4、協助市場公司財務部門完成2018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各項工作。 |
|
備注:以上報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項目所需的勞務費、技術服務費、交通、通訊、辦公場地、管理費、稅費和利潤等費用和政策性文件規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風險、責任等所有的費用,除非上述費用在合同中另有說明。 |
供應商(公章)
比選日期:
注:
1、比選報價表必須加蓋單位公章并簽字,否則其比選無效。
稅務代理委托協議書
委托單位(甲方):
受托單位(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合同法》之規定,本著自愿、有償服務的原則,就稅務代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項目:
1、對2018年度公司經濟業務涉及的所有流轉稅、費的應交數、已繳數的準性、完整性進行審核;
2、對2018年度公司取得的所有發票的合規性進行審核;
3、對2018年度應繳企業所得稅額準確計算并出具審核報告;
4、協助市場公司財務部門完成2018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各項工作。
二、協議有效期限:
委托稅務單項代理的時間從簽訂協議書之日起到2019年5月31日。
三、收取委托費的標準(數額)及付費方式:
1、根據南寧市物價局稅務代理收費標準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委托乙方對2018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情況進行審核,代理費為¥ 元(大寫:人民幣 )。
2、付費方式:自本協議訂后三個工作日內支付50%,余款在領取正式報告前付清。
3、代理服務費匯入以下指定銀行帳號:
戶 名:
開 戶 行:
銀行帳號:
4、乙方須提供等值有效發票。
5、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服務,限于在南寧市進行,超出上述地區而發生的差旅費由甲方承擔。
四、審核范圍
審核范圍包括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表及相關的財務會計資料和經營合同等資料。
五、報告要求
2019年5月30日前出具《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審核報告》一式叁份。
六、協議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法律、法規或本協議約定期限完成委托事項;
(2)甲方應及時向乙方真實地提供各種有關賬簿、會計憑證以及與納稅有關的各種資料,并提供必要的條件和合作,因甲方未及時提供真實、完整的審核資料而影響審核結果,其責任由甲方自己承擔;
(3)甲方在本協議規定的范圍之外發生的業務,其責任由甲方自己承擔;
(4)甲方應按本協議的要求付清代理費。
2、乙方
(1)乙方應按協議規定的項目內容及時、準確地為甲方提供代理服務,不得泄露因代理業務而獲知的商業秘密;
(2)乙方按本協議規定沒有辦成受托事項,如不屬于甲方原因,不向甲方收取任何費用。
七、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履行,雙方不得無故終止協議。無故終止協議的一方,需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八、未盡事項,雙方共同協商。
九、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委托單位名稱:(蓋章) 受托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